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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2024-03-28 18:42:04 来源: 作者:

附件1-1

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所有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将如下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各学院在此基础上需要另行提交的材料,按学院要求执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指定邮箱1451090348@qq.com,并在复试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

1. 初试准考证(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

2. 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2024年)》(见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内下载专区)。

3. 本人有效身份证。

4. 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4年5月30日);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4年5月30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说明: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1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2019年9月1日前颁发。

5.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内下载专区)。

6. 本科期间(专升本需提供专科及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必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7. 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出版著作、科研项目(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奖证书(包括国家级运动等级证书)、四六级证书、社会实践成果等。

 

注:考生提交的以上材料仅用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不论是否录取,考生复试(调剂)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附件1-2

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海南师范大学与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地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已了解并理解海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查材料。

2.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调剂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作弊,确保在参考科目全部考生考试结束前不以任何形式泄露与传播试题。

3.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录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4.保证本次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三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的处罚。

考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下由各学院相关人员填写:

1.考生所提供的资格审查上述材料均已核验,有 / 无异常。

2.该考生已通过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已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留存备查。

资格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3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

报考专业:

姓    名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工作或学习单位

 

档案所在单位

 

(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下列内容请考生所在单位填写、签字、盖章)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鉴定意见:

 

 

 

 

 

 

 

 

 

 

 

其他说明

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审核意见:(往届不填)

1.在校期间是否有过纪律处分:               2.预计能否正常毕业:                  

考生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

1.考生所在单位填写本表,并签字、盖章后,装入信封密封(骑缝处盖章),由考生复试报到时将本表交报到处工作人员;

2.一般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没有党组织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院(系)党组织填写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由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