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重要过程,是保证录取质量、完成招生计划的关键环节。为确保2024年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及海南省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加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综合素养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形式
所有学科专业均采取线下复试。
三、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2日-4月3日,具体见下表。若有调剂需要,则酌情另行安排复试事宜。
2024年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表
招生专业 |
时间与地点 |
内容 |
体育学 学术型硕士
体育 专业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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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 8:30-12:00 体育学院一楼党员活动室 |
发放复试时间、地点相关通知,收取审核有关材料 |
4月2日15:00-17:00 体育学院一楼112教室 |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闭卷,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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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8:30-19:30 体育学院三楼会议室/运动场馆 |
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 |
四、复试比例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差额计划确定复试人数,差额比例为150%。根据学校规定,合格生源人数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安排复试。
五、招生计划
学位类别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生总人数 |
体育学 学术型硕士 |
(040300)体育学 |
13 |
体育 专业型硕士 |
(045200)体育 |
30(含士兵计划5) |
注:1.“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名单将按要求单独列出;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六、复试组织与实施
(一)第一志愿生源复试
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根据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及复试比例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按照其复试各项要求与具体流程,组织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二)资格审查
我院在各专业复试开始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复试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过程管理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严格对考生实行人脸与人证识别及学籍学历等各项信息进行对比,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考生的身份审核。考生在考试过程需听从考场安排及考官指令,所有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均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试结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七、复试内容
(一)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闭卷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 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二)现场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每位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时间为20分钟。
(1)综合素质考察(80分)
包括专项技能考核(40分)与既往学业综合表现(40分)。在报到时,学生自主选择、填报专项技能,按考试时间与程序进行专项技能考核,有国家级二级、一级或健将级运动等级证书者凭相应等级证书可选择免考,将分别获得85%、95%或100%的得分。此外,结合考生提交的既往学业表现材料,包括本科成绩、运动等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毕业论文(设计)等,结合面试陈述与问答进行考察、评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通过现场问答的形式,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考察考生诚信状况。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判定是否合格。
(四)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
八、录取
(一)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50%。
2.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成绩核算无误后,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联合签署意见上报研究生学院,并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本校第一志愿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递补录取。
3.若考生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由考生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后,其名额可按该专业其他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4.复试结束后2日内,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核、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4)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5)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2.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3.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四)信息公开渠道
将在我院官网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等重要信息,确保招生复试信息公开、复试录取透明。
(五)申诉复议渠道
若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提出质疑,可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898-32162780
九、其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未尽事宜由海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复试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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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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