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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28 13:23:27 来源: 作者: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重要过程,是保证录取质量、完成招生计划的关键环节。为确保2023年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及海南省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

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安全管理,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保密制度,加强应急处理,确保复试过程安全、稳定。

(二)公平性

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性

针对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形式

所有学科专业均实行线下复试。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第一志愿复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3日-4月4日,具体见下表。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

招生专业

时间与地点

内容

体育学

学术型硕士

 

体育

专业型硕士

4月3日

(8:30-12:00)

体育学院一楼党员活动室

提交有关审核材料,

获取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4月3日

(14:30-16:30)

体育学院一楼112教室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闭卷,满分100分)

4月4日

(8:30-12:00;14:30-18:30)

体育学院三楼会议室/运动场馆

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2日-4月13日,具体见下表。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

招生专业

时间与地点

内容

体育学

学术型硕士

 

4月12日

(8:30-12:00)

体育学院一楼党员活动室

提交有关审核材料,

获取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4月12日

(14:30-16:30)

体育学院一楼112教室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闭卷,满分100分)

4月13日

(8:30-12:00;14:30-18:30)

体育学院三楼会议室/运动场馆

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

 

 

四、复试比

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差额计划确定复试人数,差额比例为150%,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差额比例的则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

、招生计划

学位类别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总人数

学术型硕士

(040300)体育学

14

专业型硕士

(045200)体育

25

六、复试组织与实施

(一)第一志愿生源复试

根据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及复试比例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按照复试各项要求与线下复试具体流程,组织第一志愿考

生复试。

(二)体育学调剂复试

1.调剂复试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3)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办法的具体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其中,初试统考科目2(外国语)均须为英语。

2.调剂复试流程安排

(1)调剂考生根据调剂系统开放时间,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2)复试小组根据调剂复试基本条件及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筛选,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获得国家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三名、承担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或获评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请在填报志愿信息时务必在调剂系统内备注清楚并及时提供原件扫描件,未做备注说明或提交相关证明者,视为不符合此条件;由研究生学院对拟调剂复试的考生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

(3)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4小时)内,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院复试。超过时限未回复者,取消调剂复试资格。

3.调剂相关咨询          

(1)咨询电话:0898-32162780

(2)联系人:齐老师

资格审查

所有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有意向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具体材料见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并按材料清单顺序清晰扫描成PDF文件后,按照“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学院邮箱379396166@qq.com。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我院在各专业复试开始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复试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报到

所有复试考生应于2023年4月3日8:30-12:00到体育学院综合楼一楼党员活动室报到,核验考生身份并提交审核纸质材料,获取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等相关通知。

)复试过程管理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严格对考生实行人脸与人证识别及学籍学历等各项信息进行对比,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考生的身份审核。考生在考试过程需听从考场安排及考官指令,所有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均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试结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复试内容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闭卷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 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每位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时间为20分钟。

(1)综合素质考察(80分)

包括专项技能考核(30分)与既往学业表现(30分)以及综合素质考察(20分)。综合面试前,学生自主选择、填报专项技能,按考试时间与程序进行专项技能考核,有国家级二级、一级或健将级运动等级证书者凭相应等级证书可选择免考,将分别获得85%、95%或100%的得分。此外,结合考生提交的既往学业表现材料,包括本科成绩、运动等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毕业论文(设计)等,结合面试陈述与问答等综合素质考察进行评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通过现场问答的形式,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考察考生诚信状况。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判定是否合格。

(四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

、录取

(一)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50%。

2.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成绩核算无误后,经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签署意见上报研究生学院,并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本校第一志愿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递补录取。

3.若考生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由考生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后,其名额可按该专业(研究方向)其他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4.复试结束后2日内,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核、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或入学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5)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6)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2.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3.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四)信息公开渠道

将在我院官网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等重要信息,确保招生复试信息公开、复试录取透明。

(五)申诉复议渠道

若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提出质疑,可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898-32162780

九、其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海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

海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所有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将如下材料按照顺序扫描成PDF 文件(例如命名为:1初试准考证),并按顺序填写材料清单EXCEL表格,把所有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命名为:专硕或学硕或士兵计划+姓名)3月31日晚8:00前提交至邮箱:379386166@qq.com,并在复试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

1.初试准考证(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

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内下载专区)。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 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 科结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校应 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 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 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5.《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内下载专区)。

6.本科期间(专升本需提供专科及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必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并标注学业平均分。

7.本科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如已写完或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论文,如未完成提交开题报告。

8.代表性科研成果、出版著作、科研项目(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奖证书、四六级证书、社会实践成果、运动员等级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