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海南省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当前疫情发展与防控工作的形势及我院实际,为顺利完成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择优选材、确保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考生与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
(二)公平性
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性
针对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形式
所有学科专业均实行网上远程复试,具体复试系统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参见学校通知。
如因考生网络原因断开连接,则考生自动排到复试小组最后一位,且题目将进行重新随机抽选,待本小组复试结束后再次按照正常程序重新复试。如再次断开,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日-4月2日,调剂复试酌情另行安排。
学科专业 |
复试时间 |
备注 |
(040300)体育学 |
4月1日9:0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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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200)体育硕士 |
4月1日15:00-18:00 4月2日9: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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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差额计划确定复试人数。差额比例为150%,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满额但不足150%的则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
五、招生计划
学位类别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生总人数 |
体育学 学术型硕士 |
(040300)体育学 |
12 |
体育 专业型硕士 |
(045200)体育 |
25(含士兵计划) |
六、复试组织与实施
(一)确定名单
根据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及复试比例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按照复试各项要求与远程复试具体流程,组织第一志愿考
生复试。
(二)资格审查
所有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第一志愿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具体材料需求详见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并按材料清单顺序清晰扫描成PDF文件后,按照“报考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姓名+材料名称或清单序号”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研究生远程复试系统”。相关课程成绩、运动等级、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综合素质证明材料以PDF形式分类上传至379386166@qq.com。所有材料以系统填报与邮箱收到的为准。
我院在各专业复试开始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复试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报到
根据“研究生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流程组织安排,由我院研究生秘书对考生发出有关复试具体时间、考场分配等通知,负责组织考生进入相应候考室,并在考生通过身份验证、进入面试考场前对其所处环境空间进行扫视检查,以确保考生所处环境为独立无他人的空间。并根据学校远程复试程序,做好复试工作准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远程复试具体要求与操作流程”。复试要求与突发事故处理遵照教育部、省教育厅与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复试内容
(一)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每位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时间为5分钟。
(1)综合素质考察(80分)
在综合面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既往学业表现材料:本科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毕业论文等进行客观评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全面考查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
(二)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每位考生参加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的时间为10分钟。
(1)学术研究能力(50分)
从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体育科学研究方法)内容,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学术研究能力。
(2)专业知识与能力水平(50分)
结合体育学、体育硕士等学科专业特点建立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题库。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全面考查专业知识水平及潜在能力素质。
(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考察考生诚信状况。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判定是否合格。
(四)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
八、录取
(一)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60%。
2.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成绩核算无误后,经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签署意见上报研究生学院,并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本校第一志愿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递补录取。
3.若考生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由考生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后,其名额可按该专业(研究方向)其他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4.复试结束后2日内,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核、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4)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5)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2.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3.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四)信息公开渠道
将在我院官网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等重要信息,确保招生复试信息公开、复试录取透明。
(五)申诉复议渠道
若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提出质疑,可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898-32162780
海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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