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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见习工作的通知

2019-03-29 14:31:00 来源: 作者:tiyu

关于做好2018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硕士培养方案要求, 2018级教育硕士应在本学期完成教育见习,为做好该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教育见习的内容要求

    1、教育见习的主要内容是观摩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听课,参加教育管理专家与教学一线名师的专题报告或讲座,参加主题班会,参加市级或区级教研活动等。

    2、在教育见习过程中,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听课应不少于4节,本科为非师范类专业和跨专业学生听课不少于6节。公开课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参加市级或区级教研活动应不少于1次,参加主题班会不少于1次,参加专题报告或讲座的不少于2次。

    3、教育硕士应认真填写《教育硕士教育见习手册》,见习过程中要做好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专题报告或讲座听讲记录、主题班会记录,见习结束后要认真完成教育见习工作总结。

    二、组织工作要求

    (一)统一指导。各学院应成立专业硕士教学实践指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教育硕士的教育见习、实习及研习的指导工作,并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教指委发[2017]12号),结合专业特点,制订更为详细的实践教学计划、标准和要求。

    (二)统一安排。各学院根据教育见习内容要求,综合2018级教育硕士本学期其它学习任务安排,合理安排见习时间及进度,统一安排见习单位及场所,统一见习内容。同时,要加强院级实践基地建设,为教育硕士实践教学提供保障。

    (三)加强监管。

    1、加强教育硕士教育见习的过程监管,保障各项见习计划的严格落实。

    2、严格教育见习纪律,对违犯教育见习纪律者实行一票否决。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单位纪律和秩序,维护学校的良好声誉。

    3、加强安全教育,确保见习期间的安全,杜绝安全管理责任事故的发生。需要购买保险时,绝不能嫌麻烦。

    (四)教育见习结束两周内,学生应完成教育见习工作总结,提交《教育硕士教育见习手册》,以便于统一成绩考核。

    (五)统一考核。教育见习结束后,学院应进行统一考核,评定教育见习成绩。考核时,不仅要考察教育见习完成的量,更要注重见习完成的质量。考核通过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六)考核成绩要及时通知相关学生,考核填写意见后的《教育硕士教育见习手册》作为教学档案归档妥善保存。

    附件:

    1、教育硕士教育见习手册(研究生学院下载专区培养板块下载

    2、《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

http://yjsc.hainnu.edu.cn/html/2019/gongzuoxinxi_0327/88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