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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2-26 09:57:00 来源: 作者: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我校决定启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请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一)本届评奖由各二级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由省教育厅划定,具体申报限额待省教育厅划定后另行通知。各二级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二级单位。《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二)各二级单位对申报者提交的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成果进行排序推荐,并填写《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确认无误后打印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连同《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校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三)学校对申报成果进行申报遴选。

    (四)各二级单位提交的《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2.《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纸质版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及电子版;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纸质版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及电子版,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3. 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其中,标签上的申报单位统一填写“海南省教育厅”。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4. 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须为PDF格式。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过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成果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hengguogl@163.com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65805628

 

    附件:

    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附件下载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2月22日

http://jwc.hainnu.edu.cn/html/2019/jyk_0226/3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