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教师听、看课制度
建立听、看课制度,是开展教学检查、提高教学质量的手段之一。通过听课和看课,能够了解课堂的教学情况,有利于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也有利于教师相互之间交流教学方法与手段,对提高教学水平与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能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一、听、看课次数规定:
1、院级行政领导和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看课不少于3次。
2、教师每学期听、看课不少于2次。
二、听、看课方式、内容和具体要求
1、以随机随堂听、看课方式为主,也可由教研室统一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
2、听、看课时间和次数的掌握要求均匀地分布和贯穿整个学期的始末。
3、听、看课内容包括:体育实践和理论课,重点了解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
4、教师听、看课情况必须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并交换意见。
5、教师要认真填写听、看课记录,于每学期结束是上交教研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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