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海师办【2018】100号文件规定程序及办法,对照《海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规定条件和标准,经教师本人申报、申报材料公示、学院专业技术评审领导小组审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委员会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确定推荐以下同志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吴华 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
石硕 申报教学型副教授
陈文科 申报教学型副教授
王献飞 认定讲师
如对以上申报人员申报资格或其他任何方面存有异议,请于2018年11月28日前向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或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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