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校级教学督导: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四届“课堂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的通知》(海师[2018]84号)要求,现将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根据“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时间安排以及期末工作情况,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集中安排在5月28日-6月6日。51.2017-2018(1)课程考核工作安排及落实情况
二、检查项目要求
1.教师到岗。检查教师准时上课、下课以及调停课制度落实情况。
2.学生到课。检查学生出勤情况,统计学生人数、教师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
3.课堂常规资料。检查教师“教学五带”、校历及课程表、课程改革方案等教学常规资料,参照《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档案建设规范及管理办法(海师教函〔2018〕057 号)》要求。
4.课堂秩序。检查课堂组织、课堂秩序情况。
5.课堂礼仪。检查师生《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文明行为公约》落实情况,特别是上课、下课时师生礼仪的落实情况。
6.带教材情况。检查学生带教材进课堂情况,统计学生带教材人数以及了解学生征订教材情况。
7.教室卫生。检查教室卫生情况。
8.其他情况。检查其他课堂教学异常。
三、检查方式
学校专兼职教学督导个人采取随机方式组织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学校专兼职督导每人完成不少于20个课堂的检查任务,专职督导以联系学院教师课堂为主,兼职督导检查以本学院教师课堂为主组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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