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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第四届课堂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2018-06-05 07:46:24 来源: 作者:

                                            体育学院第届课堂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和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教风建设,规范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全面提高学院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以学校开展第四届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为契机,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关心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学院决定开展一系列课堂教学与教研等活动。具体活动事宜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牢固确立高校“立德树人、培养人才”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和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人才观、发展观,促进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巩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我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三个部门服务本科教学的意识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人才观”、“发展观”,促进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二)关注课堂教学,全面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克服课堂教学“满堂灌、满堂讲”,加强师生互动,加强教学探究,全面推进混合式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增强课堂的吸引力,以良好教风促进学风的提升,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关心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学生乐学的良好学风建设。引导学生遵守课堂教学纪律,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激发学生刻苦努力、勤奋学习的精神,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四)全面促进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全面提高教学和教学服务水平,形成全校重视教学、研究教学、服务教学、保障教学的良好氛围,不断改善教学环境和条件,夯实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三、活动内容

依据新时代形势导向、评估工作导向、突出问题导向,从“走进课堂”“深入课堂”“提升课堂”“超越课堂”等四个方面规划了20个项目的活动内容。

(一)走进课堂,组织课堂教学检查

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帮助青年教师教学成长,做好课堂教学服务保障,关注课程教学,加强课堂管理,规范课堂秩序,改善课堂教学环境,全面促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全面组织听评课活动。各教研室和系部要认真组织听评课,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有反馈、有统计、有总结。

1.组织课堂常规专项检查。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档案建设规范及管理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考勤管理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文明行为公约》等文件,课堂常规专项检查包括教师教学常规材料(以“教学五带”为主)、学生考勤、课堂秩序、师生课堂礼仪等。每位教师每一门课程提供该课程堂教学改革和考核方式改革的方案。(责任所属:各系、教研室、督导组、学工办)

2.“带教材进课堂”专项检查。任课教师要督促学生带教材进入课堂,并引导学生用好教材,并对学生带教材进入课堂的情况进行记录,该专项检查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做好携带教材进入课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海师办〔2013〕3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成绩考核。(责任所属:任课教师、学工办)

3.文明课堂专项检查。净化教室卫生,创造优美恬静的教书育人环境,规范师生在教室内的言行举止,做到文明有礼。(责任单位:任课教师、学工办)

4.教师调停课专项检查。加强调停课管理,规范课程教学秩序,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教师调(停)课、代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执行,教师有事不能正常上课的必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必须有充分理由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系统中调停课、纸质的调停课材料。(责任所属:教务科研办)

5.实验实训室建设。对全校实验(训)室的教学用房效益、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率、实验室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合格的实验室(训)实行挂牌管理,全面改善实验课堂教学环境。(责任所属:实验室)

(二)深入课堂,全面组织听评课

学院组织专门检查组,连续一个月对课堂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深入课堂,了解课堂,服务教学,全面提高课堂吸引力。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听课制度》要求,完成听课任务。根据听课和专项检查中暴露出来影响教学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查找不足,采取有效的治理和改进措施。

6.走进课堂随机听课。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帮助青年教师教学成长,做好课堂教学服务保障,全面组织听评课活动。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听评课,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有反馈、有统计、有总结。学院组织相关领导和教师走进课堂随机听课。全体教师、领导本着关注课堂、指导教学、服务教学的目的,深入课堂了解一线教学,深入课堂了解教师和学生教学需求,发现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教学服务工作。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听课制度》,活动期间要求各级部门组织听评课活动,具体要求听课数量分别是:科级以上(含科级)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4节;学院领导不少于8节;教研室主任以及教龄不满三年的教师(含辅导员)听课不少于8节,其他专任教师(含辅导员)不少于6节;学院教学督导不少于16节。(责任所属:各系部、教务科研办)

7.组织青年教师公开课和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组织近五年(含入职不满五年)新引进我校的青年教师上公开课,每位教师都必须上一次公开课。 (责任所属:各教研室、系部、教务科研办)

8.开展专业导论“微”课程建设。开展专业导论“微”课程建设,要求每个专业提交3个微课视频,每个微课视频时长8-10分钟,同时提供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课件等全部配套教学资源。(责任所属:各教研室、系部、教务科研办)

9.推动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全面启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海师〔2017〕166号)文件要求,学院所有专任教师每人至少在校园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或共建)一门在线开放课程。 (责任所属:教务科研办)

10.教研室建设(含新入职教师帮扶)专项检查。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教研室工作条例》(海师教函〔2017〕142号)《关于加强教研室建设和开展教研活动的通知》(海师教函〔2017〕143号)、《海南师范大学新入职教师教学帮扶活动工作方案》(海师教函〔2017〕11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教研室人员设置、师资培养工作,特别是青年教师帮扶工作(个人总结;听课记录本和其它佐证材料进行安排并检查。(责任所属:各系部、教务科研办)    

(三)提升课堂,开展教育教学大研讨

围绕“立德树人、培养人才”的中心任务,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与学”教育教学大研讨,促进我院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全面深化本科教学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由钟恒杰书记具体负责。要求所有讨论形成书面报告。

11.新时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大研讨。围绕“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和“ 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等文件精神,开展新时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大研讨,转变教育教学思想,提升教育教学理论水平。(责任所属:各教研室及系部,学工办)

12.本科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大研讨。围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育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结合学院专业办学情况,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大研讨。(责任所属:各系部)

13.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结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针对课堂教学中的问题,分析原因,听取教师对本科教学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教务科研办、学工办)

14.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由教务科研办和学工办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结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针对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听取学生对本科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树立学生乐学,积极进取创新的良好学风。

15.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征文比赛。面向全校组织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推进本科教学改革创新”为主题的教学研究有奖征文活动,并编辑论文集组织出版。(责任所属:行政办)

(四)超越课堂,全面深化学校办学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

围绕“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中心任务,对标审核评估和专业国家标准,认真落实当前教学主要工作,全面深化学校办学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

16. 对标审核评估要求,进行教学常规工作专项检查。《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档案建设规范及管理办法》组织教学常规工作专项检查,具体包括: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档案、课程考核工作及试卷档案、实验教学工作档案、实践教学工作档案、本科毕业论文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等专项检查。(责任所属:审核评估工作小组)

17.对标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和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展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师范类专业按三级标准对标,非师范类专业按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标。对标重新审视专业办学,查摆教学问题,加强教学建设,提出教学改革举措。在此基础上,以专业为单位,完善专业自评报告。(责任所属:各系部)

18.全面推进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十百千”计划。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十百千”实施计划》,制订学院建设规划,全面推进教学工程建设。(责任所属:行政办)

19.关注学生成长,全面开展学情分析,推行学业年度报告制度、学业预警制度和留级制度。切实关心学生成长,了解学情、分析学情,关注问题学生并实施帮扶教育。一要对有效学习年限内(自入学年开始计算8年为有效学习年限)未毕业学生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统计;二要对在读学生不及格课程情况进行统计,对上述学生的未毕业、不及格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学院学生学情分析报告。(责任所属:教务科研办、学工办)

20. 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制度。组建校院两级学生信息队伍,设立学生信息员联系信息平台,制订学生信息员制度,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反馈机制。(责任所属:学工办、教务科研办)

四、活动步骤及开展办法

本次活动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2018年6月16日,分为三个阶段展开。

(一)宣传动员和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5月11日-5月15日)

1.宣传动员。召开全院教职工会议及时向全体师生传达本通知精神,并组织学习、宣传,使教师和学生了解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活动安排,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参与各项活动。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学院自身实际,制定本学院具体实施方案。

(二)活动正式开展阶段(2018年5月15日-6月9日)

(三)活动总结阶段(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6日)

1、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小结,整理教学专题报告文稿、学情分析报告、示范课教学录像、课堂教学纪律检查记录等,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教务处。

2、评选出优质示范课1-2门;召开教学课堂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总结大会,对在本次质量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系部、教研室和教师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本次质量月活动中消极对待,教学效果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教师,将责成其予以改进,并由学院教学督导进行跟踪指导和检查;对改进效果不明显的,学院将暂停其上课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推进和落实,学院成立第四届 “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新定、钟恒杰

副组长:陈新、吴鹏

成  员:张庭华、孙玮、李爱春、黄振洲、徐海衡、庄长宽、吴华、林明祥、肖勤、杨斌、梁剑明、黎春生、陈猛醒、田晓玉、贾珍荣、王春红、梁仁春、张丽、孙苗苗、何茹、郝跃云、齐殿东、陈欣、郑竞魁;

 

 

 

                                    体育学院教学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