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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报销管理事项

2017-04-06 15:25:05 来源: 作者:tiyu

科研事项报销签字温馨提示

 

2016年9月1日起执行新文件《海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海师办[2016]36),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签字要点温馨提示如下:

 

一、报销单据1万元以下,由项目负责人、学院院长签字即可。

二、省内调研申请,由项目负责人、学院院长签字即可。

三、省外调研或省外会议,请按照调研申请模版填写有关事项。

特别提示,为规范签字程序,外出会议通知仅作为外出申请材料附件材料,请不要在会议通知上签字。谢谢合作!

 

附件:《关于××事项的调研(或参会)申请》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

http://f.hainnu.edu.cn/2017/0406/201704060326075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