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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有关新生组织关系、户口及档案等的说明

2014-05-19 14:37:00 来源: 作者:tiyu

                                           有关新生组织关系、户口及档案等的说明

针对部分考生就组织关系、户口及档案转寄送地址方面的咨询,说明如下:

一、户口

1、户口,凭录取通知书自愿迁转。

迁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南师范大学

迁移户口者,须交以下证件:

①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②一寸照片二张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户口迁移证(注明农业与非农业户口)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迁移证上所填姓名、出生年月应与《入学通知书》中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得涂改。

户口迁移材料由考生在开学报到时直接交送至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科。

特别提醒:对于在户口所在地已交过社保和医保的往届生来说,户口迁移对社保和医保将有一定的影响,请自行斟酌。研究生在校期间可根据本地政策购买相应的年度学生医疗保险。

 

二、档案

1、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中,除签订有三方定向培养协议者外,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调档函将于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生成电子版,由考生自行下载彩印,同时凭借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信息办理调档手续。

2、人事档案可以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寄送,建议用邮政机要通信或邮政EMS标准快递,并在封面注明***研究生档案。也可以在密封后,由考生报到时直接交送。

       接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科收,571158   (0898-65809338)

3、党组织档案,一般为单独封装密封自行保管,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党委。

请注意:

        ①档案由考生自行保管期间,请勿损毁原密封,否则不收。

        ②要咨询记录档案原保存单位寄出人事档案的方式、时间及单号,便于今后核对查询。

        

三、组织关系

组织档案,一般为单独封装,报到自带。

组织关系转到:

抬头: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具体单位:中共海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四、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应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好,入学报到时交。其他人员原单位或街道开具。

 

五、入学报到须提交的相关表格下载。

婚育证明

研究生入学登记表2份,须照片2张,双面打印);

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2份,须照片2张,双面打印)

④工作年限证明(往届生需要,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是指国家承认工龄的工作经历)